政策法规

广东新取消50项行政许可事项

发布日期:2018年09月11日 浏览次数:1554次

广东省政府官网近日公布了一批新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名单,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等涵盖教育、食品药品、商务、住建等领域共50项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。

在教育领域

广东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民办)章程核准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、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、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。

在住建领域

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、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。其中,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取消审批后,实行备案管理。


在食品药品方面

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、药用辅料(不含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)注册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(第三方平台除外)审批等事项被取消。

此外,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、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批、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等一批涉水利、商务、文物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。

广东省政府在新取消5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提出,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衔接落实。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(第三方平台除外)审批被取消为例,广东省政府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“药品生产企业许可”“药品批发企业许可”“药品零售企业许可”,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严格把关。同时,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,加强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违法行为。(源自 新华社)